2024年3月19日,土耳其商业部发布通知布告称,对于原产在中国的光伏组件反推销案作出反规避终裁,裁定中国的涉案产物经由越南、马来西亚、泰国、克罗地亚及约旦出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推销税,是以决议将该案日落复审终裁确定的反推销税合用在越南、马来西亚、泰����国、克罗地亚及约旦的涉案产物,对于上述五国均征收25美元/平方米反推销税,涉案产物包孕光伏电池组件以及太阳能电池板,通知布告自觉布之日起七往后生效。